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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来源:长春刑事律师  时间:2020/7/1 10:27:51
法律条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权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2.有身份和无身份共同犯罪认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3.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4.“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数额较大”标准为6万元,“数额巨大”标准为100万元。
5.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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