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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援

来源:长春刑事律师  时间:2018/4/10 9:51:09

长春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法律援助是法治国家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责任,是保障司法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省份之一,我省通过成立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等举措,着力提升刑事法律援助质效。

  法援出手维护合法权益

  在省法律援助中心,悬挂着一面写有“法律先锋,为民服务”的锦旗。蒙冤入狱16年后被宣告无罪的杨德武专程来到合肥,将这面锦旗送给努力寻求事实真相,使其重获自由的丁明、孙宏旗两名律师。该案的成功纠错,凝聚着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辛勤付出。

  “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是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是促进司法公正重要举措,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取向。”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贺京律师表示,随着法律援助参与刑事和解、死刑复核、申诉代理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律师在参与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刑事诉讼程序正当性和合法性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在张贺京承办的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共同生活3年,育有一女,但家庭生活不和睦。2016年5月28日,李某某因不满王某某对女儿夜间哭闹进行责骂,用布条勒住王某某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后李某某将布条系在自家院子里的树杈上,把王某某拖至树下,制造其上吊自杀的假象。经鉴定,被害人系被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某某被阜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去年4月19日,张贺京与黄奥律师接受指派担任上诉人李某某的二审辩护人后,在近500人的全省法律援助律师微信群中就该案的辩护展开讨论,多位专业刑辩律师提出宝贵意见。二审开庭前,黄奥律师多次与法官、被告人以及被害人家属联系二审赔偿事宜,至二审开庭前一天,李某某的父亲将赔偿款存入了一审法院银行账户。 1个月后,张贺京、黄奥律师在综合会见情况、一审案卷材料、集体讨论结果后,确定了辩护观点,并在庭审中发表。他们提出,该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上诉人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教育改造的基础,其父亲亦积极筹措款项赔偿被害人;李某某和被害人共同育有一女,仍需要抚养。对李某某适用刑罚时,要综合考虑社会效果。

  最终,省高级法院采纳了张贺京、黄奥律师的主要辩护观点,认定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上诉人有2周岁女儿需要抚养,其家人已经筹备部分赔偿款,且上诉人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等实际情况,依法撤销一审法院的死刑判决,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履职尽责保障司法公正

  “我现在能在家照顾幼小的孩子,最想感谢的就是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让我的权利得到保护。 ”刑事案件当事人陈某说。陈某涉嫌盗窃犯罪时正处在哺乳期,法律援助律师依法为其办理了监外执行,并认为其行为应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通过积极辩护使其获得轻判。

  据了解,陈某的男友在陈某怀孕后不告而别,没有生活来源又需抚养幼子的她参与了团伙犯罪活动。案件审理期间,青阳县法院为陈某办理了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刑事法律援助虽然是无偿提供的,但并不代表法援律师不作为,更不是走过场。 ”据张贺京介绍,近年来,省法律援助中心对律师承办的刑事案件加强质量监管,实行全程督查制度,开庭时也会派员到庭旁听。从2016年11月至去年11月,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且已结案归档的案件中,有46件获得成功改判或发回重审,占同期指派案件量的10%以上;其中改判17件,包括死刑改判无罪的2件,死刑改判无期徒刑的1件,死刑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7件,发回重审29件。

  在每一起刑事法援案件的背后,都凝结着承办律师的心血和不懈努力。去年1月,余华坤律师接受指派办理殷某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在第一次会见时,殷某某直白地对余华坤律师说:“听说法律援助只是个形式,你不可能尽心尽力为我辩护。 ”余华坤律师向殷某某着重介绍了近年来刑事法律援助发生的变化,并表示会用行动打消他的疑虑。为吃透案情,年过七旬的余华坤律师用4天半时间扫描了15本卷宗,经2个月时间的反复研究,发现此案存在瑕疵,卷宗材料有缺失。开庭时,公诉机关虽然进行了补证,但出具的只是一份刑事判决书,而不是完整的证据。抓住这一点,余华坤律师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护。

  经审理,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法院对被告人殷某某的原判决,发回重审。 “刑事法律援助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甚至涉及案件当事人的生与死,我们既然接受了委托,就得用心办案,保障和维护司法公正。 ”余华坤律师表示。

  创新举措提升法援质效

  2016年4月,省法律援助中心和省律师协会联合发起成立了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招募157名执业3年以上、有刑事辩护办案经验的专业律师作为成员,承办省高级法院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为适应省高级法院扩大二审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的需要,去年年初,律师团在全省范围内再次启动招募,辩护团律师人数已达405名。目前,已在全省推广省直刑事辩护律师团工作模式,市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相继成立。律师团的招募采取自愿原则,结合律师的业务专长和意愿,确定律师承办援助案件的类型,综合评价办案质量;律师团成员优胜劣汰,根据案件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作为最高法院、司法部确定的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8个试点省份之一,组建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是安徽的创新举措。据张贺京介绍,省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接受省高级法院等单位指派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其中绝大部分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还有一部分是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自诉人、被害人等,事关刑事案件当事人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重大财产权利,因此,组建刑事法援律师团,集中执业时间较长、刑事辩护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对于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认同度十分有效。

  目前,省直及市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在办理重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导刑事法律援助辩护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刑事法律援助任务不断加重,对援助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 ”张贺京表示,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必须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以市为单位组建辩护团队,律师资源在县区间调剂使用,确保有足够的律师办案;集中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省级律协或法援机构可以组织专家律师培训团队,定期赴各地开展培训、指导办案;培育专业的援助律师队伍,基于县域律师较少的实际,条件适合的地方可签约部分社会律师专职从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或专职从事某一类案件的援助工作,提高援助质量,降低政府购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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